合伙协议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效:
1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,该合同无效;
2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,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,该合同无效。
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、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。其法律特征是:
1、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;
2、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;
3、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、共同劳动、共担风险;
4、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,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,但具备合伙条件,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,人民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