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转让和继承。根据《商标法》,依传来方式取得商标权必须遵循法定程序。而根据《民法典》,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但有些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或性质不可继承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法律分析
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,是指商标权人取得商标权是基于原商标权人的商标权而取得的。这种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商标权的转让和商标权的继承。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依传来方式取得商标权的,必须依照转让注册商标的法定程序办理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【遗产的定义】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【法定继承、遗嘱继承、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】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拓展延伸
民法典新规定下的继承权与继受取得
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,继承权与继受取得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。新规定明确了继承权的行使方式和继承人的权益保障,为继受取得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。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享有的合法权益,包括财产继承权和遗产管理权。而继受取得则是指继承人通过法定或遗嘱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过程。新规定下,继承权的行使受到更加严格的和规范,继承人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义务,同时享有相应的权益。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继承事务的公正和顺利进行。
结语
继受取得作为商标权的获取方式,依据商标法的规定,必须遵守转让注册商标的法定程序。而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,继承权与继受取得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。新规定明确了继承权的行使方式和继承人的权益保障,为继受取得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。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继承事务的公正和顺利进行。
法律依据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: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:
(一)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;
(二)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;
(三)遗嘱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;
(四)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;
(五)遗嘱未处分的遗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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